1分6合

当前位置:网站1分6合>先锋网>创新探索 > 正文内容

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解答

全面实施“地毯式”集中梳理“隐性党员”,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新秩序的落脚点和实现途径。

为什么要“地毯式”集中梳理“隐性党员”?

“隐性党员”是指由于种种原因脱离原单位党组织而没有暴露党员身份的党员。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组织关系转出,而未在规定的时限将组织关系转入流入地党组织的党员;另一种是未转移组织关系就离开了原单位党组织,且去向不明的党员。“隐性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带来的直接危害就是党员与党组织相“分离”,进而导致党员失控,管理难以到位,新兴领域党组织难组建等。

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之所以能够科学构建起来,最重要的是把“地毯式”集中梳理“隐性党员”作为突破口,通过“双找”(党员找党组织、党组织找党员)、“两归”(“隐性党员”组织归队、思想归位),使每个党员时刻都在党组织的掌控之中,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管理教育。

“隐性党员”因体制变化和结构调整而产生,来源于三大传统领域,流向三大新兴领域。在街道社区,大量退休职工党员随着社会化管理的推进而聚集社区,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急剧增加,特别是大批下岗职工党员涌入社区,退休职工党员社会化管理,使社区党员构成日益复杂和多样化。在新经济组织,有许多来自于传统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来自于高校、部队等系统的党员,有相当一部分因为所在新经济组织没有建立党组织而没有公开党员身份,或不愿接转组织关系而成为“隐性党员”。在新社会组织中,相当一些从业人员是原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自谋职业者,其中党员数量并不少,但也存在大量的“隐性党员”。这里固然有个别党员主观上党性意识淡化、不主动办理组织关系的因素,但新兴领域党的工作没有及时跟进,无健全的党组织承接,则是造成“隐性党员”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原因。

集中梳理“隐性党员”不应是权宜之计,而要把它作为科学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建立基层党建新秩序的突破口,放到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的大背景下去进行。要研究他们从哪来,到哪去,“隐性党员”会对基层党建产生怎样的危害等,进而形成理性认识,找到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应重点在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三大新兴党建领域中全面梳理“隐性党员”,建立新型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加快党组织组建步伐,在强化对党员的有效管理中,促进新兴领域党建乃至基层党建整体水平的提升。

总之,全面实施“地毯式”集中梳理“隐性党员”,既是科学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源头和出发点,又是从根本上解决党员与党组织相“分离”,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新秩序的落脚点和实现途径。

为什么要实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回执制”?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换,大量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流、失业和退休职工党员以及进城务工党员离开了原来的党组织,党员流动性日益增强。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党组织、党员以及社会等多种原因,大量的党员组织关系虽已转出,但却没有及时接转,不暴露党员身份,形成了大量的“隐性党员”。“隐性党员”带来的直接危害是党员与党组织相“分离”,进而导致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而失去掌控。“隐性党员”产生于党员流动之中,症结出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环节。也就是说,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对党员不落组织关系、不暴露党员身份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回执制”势在必行。

20035月,大连市首次实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回执制”。主要内容和程序是:在原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基础上,增加《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回执单》,由转出单位党组织,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一并填写。由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本人携带,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接收单位党组织对所接收的《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回执单》统一保管,定期回执。这种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与接收单位之间不沟通、对党员是否按期落实组织关系情况不掌握的问题,有效加强了对党员的管理。大连的做法不失为一种参考和借鉴。

为什么不能实行“末位党员”淘汰制?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说,公民入党只要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个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履行入党手续、经过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等程序,就可以加入党组织,并在其中发挥作用。党员退出党的组织,一般有自愿退党、劝告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等形式。但无论是以何种方式退出党组织,都必须经过一定的党内组织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实行“末位党员”淘汰制,是近些年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探索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提出的党员管理方法,目的是纯洁党员队伍,引导教育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应该说,其动机是好的、积极的,但是党员合不合格是由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的,党员退出党组织应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并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来进行,而不是按照党员在党内民主评议中的排名位次来决定。“末位党员”不等于“不合格党员”,用“末位党员”淘汰制决定党员的去留,与党章的规定要求相违背。因此,实行“末位党员”淘汰制不可取。

流动党员管理的对策有哪些?

流动党员情况复杂,涉及多地域、多领域以及管理政策的不完善等,需要解决的矛盾突出。综合实践看,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点:

强化责任意识。要改变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单位之间党组织相互隔离的工作状态,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把流动党员教育好、管理好。要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流动党员群体对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充分发挥组织功能,真正把这一重要资源的作用发挥好。要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针对他们生活、工作和发展的需求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党员权利和合法权益。要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相适应,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具有开放、协调、服务、教育和监督的功能。

健全组织体系。要加大农村新兴产业党支部、社区“功能型”党支部以及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内部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力度,通过将党支部建在农贸市场上、建在电子城中、建在商务楼里等形式,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对组织关系挂靠在市区各级人才、职介中心等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党员,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建的党组织;对于外省市流出地相对集中的流动党员群体,要继续完善各种有效管理方式,将其纳入全市党组织工作体系,不断加强教育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教育。要加强组织关系接转各环节的管理,建立自动联系、不脱节的管理机制。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通过实行党员定期登记制度,自动淘汰一些不合格党员。继续完善现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促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行组织联系制度,树立全国党建一盘棋观念,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在积极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的同时,强化各级党组织对现行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的执行;要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力度,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疏通“出口”关,把违反党的规定、丧失理想信念等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的队伍,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实行流动党员信息卡管理,提高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效率。

增强服务和关爱意识。在对流动党员实行制度管理的同时,建立关注流动党员利益机制。要依托乡(镇)和街道、村和社区等单位建立流动党员服务机构,创建“党员之家”,定期慰问流动党员,走访流动党员的家庭,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解决具体困难,激发内在动力。要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之中加强教育管理,让流动党员感受到“离乡不离党,组织在身旁”的氛围,始终保持健康愉悦的心态,自觉履行职责。要切实为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服务。要主动关心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流动党员的条件和环境。要帮助教育流动党员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多个利益主体的关系,保护好流动党员的合法利益。要创新教育培训手段,为提高流动党员的素质服务。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流动党员培训制度,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和不同需求,举办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专题培训班,对流动党员进行“菜单式”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技术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化教育活动室、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党员学习网站等电化教育阵地整合资源,开展流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提高教育培训的成效。

彩88-1分6合 大发11选5-1分6合 腾讯三分彩-1分6合 彩乐园-1分6合 彩天下-1分6合 万家彩票-1分6合 快彩网-1分6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