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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

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质量,现就强化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规范党的组织生活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条重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明确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基本方式和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参与党内生活、接受党内教育的基本保障,是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制度保证。

第一,“三会一课”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是严肃党内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只有落实好“三会一课”,才能发挥好“三会一课”管理党员、锤炼党性平台的作用。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按照党的各项规定办事。锤炼党性,就是要求共产党员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三会一课”重要的功能就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督促领导人员和党员学习党内各项规定的重要形式,也是检验领导人员和党员执行党内规定的重要方式。任何党员的党性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加以锤炼。通过“三会一课”,党员可以培养自己党的意识,避免工作中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忠于组织。

第二,落实好“三会一课”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要管全党、治全党,就是面向八千八百多万党员、四百四十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部门。因此,落实好“三会一课”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全体党员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覆盖到全部基层党组织的必然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是克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中央明确要求“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要求用创新方式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等,充分说明了“三会一课”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落实好“三会一课”是积极发扬党内民主、检验党内民主质量的重要指标。“三会一课”是党员行使党内权利、参与或决定党内事务、表达诉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交流的最基本的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接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三会一课”作为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基本途径与方式,其质量高低直接决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决定着基层领导人员的威信高低和党性强弱,也决定着党员先进性的发挥程度。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不仅可以疏通和拓展党员反映和表达意愿的渠道,扩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参与,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并且可以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实际效果,真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平台和载体。

二、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和程序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1. 会议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 主持和参会人员: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担任行政正职的支部委员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3. 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支部书记和委员职责目标,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处分和组织处理等事宜;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6)开展半年党性分析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等活动;

7)研究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8)其他涉及需要党员审议、表决、监督或要向党员通报的事项。

4. 基本程序:

1)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2)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3)党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4)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5. 基本要求:

1)要做好准备工作。应在会前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要尽可能地将议题通知全体党员,使党员明确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以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2)参加会议的人数一定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必须有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不足半数应择日重新组织,否则会议无效。基层党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故不能参会,应履行请假手续。根据会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也可邀请群众代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列席会议的人员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坚持表决和选举一人一票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决议方为有效。

3)做好会议中的引导工作,掌握好会议气氛。要引导党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讨论,既要给予每个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使每个党员都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要防止出现漫无边际闲谈的现象。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对党员发表的一些不同意见一定要虚心听取,即使说得不对,也不能扣帽子、打棍子。

4)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党员大会要有专人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的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重要问题要形成正式决议。上级党组织批谁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

(二)支部委员会(支委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党员大会对支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有权修改补充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准随意推翻或修改。如有与当前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不符产生异议的,应重新召开支部大会。

1. 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主持和参会人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及其他有关党员干部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本支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讨论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

4)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5)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各项事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等事宜;

7)需要支委会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 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

2)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

3)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5. 基本要求:

1)做好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要定期召开,会前支部书记应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会议要讨论的议题,并通知所有支委。对列入会议的议题,有关支委要做好准备。对于有关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会前支部书记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一个中心预案。同时,各支委也应分别拟制自己的预案,以便提高会议的效率,缩短会议的时间。如果准备不充分,就不要急于开会。

2)要充分进行讨论。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应讲明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讨论的方式,在征得与会人员的同意后,逐个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要发扬民主,让大家各抒己见,书记要特别注意听取不同意见。会议主持人要掌握好重点,注意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讨论,并善于集中大家讨论的意见。发言要严肃认真,简明扼要,有鲜明的态度和主见,并注意尊重别人的发言。在会上,委员既要认真听取书记的意见,又要坚持党性,尊重事实,独立思考,不要无原则附和。

3)要适时进行表决。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书记要把握时机,适时进行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举手表决等方式。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如对讨论问题的正确性没有把握则不要草率表决。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小组党员的管理。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1. 会议时间: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 主持和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并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必须有本小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不足半数应择日重新组织。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决议方为有效。

3. 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传达党内文件和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

2)根据党支部的部署,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当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召开小组生活会,检查执行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讨论党内有关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

5)讨论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和评选优秀党员情况,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意见;

6)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7)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其他事项。

4. 党小组设置与划分:党支部划分党小组应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新老搭配、强弱结合的原则设置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党小组长一般由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正式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和预备党员不得担任党小组长,支委会委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小组。

5. 基本要求:

1)要做好准备工作。应在会前确定好党小组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要尽可能地将议题通知全体党员,使党员明确党小组会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以便在党小组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2)参加会议的人数一定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必须有本小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不足半数应择日重新组织,否则会议无效。

3)做好会议中的引导工作,掌握好会议气氛。要引导党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讨论,既要给予每个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使每个党员都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要防止出现漫无边际闲谈的现象。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

4)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要有专人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的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1. 党课时间: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上课次数。为便于组织,党课可与党员大会一并进行、依次安排。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1学时按45分钟计算)

2. 参学人员: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学,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党课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制定计划,认真做好党课记录;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准备授课内容,于党课前一天通知每位党员。

3. 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

2)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教育;

4)政治时事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 基本程序:

1)课前准备。包括党支部召开会议制定上党课计划;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确定党课的具体内容,若上级党组织没有特殊安排,应召开支委会,按照拟定的党课计划、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党员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确定党课的具体内容;支委会根据党课内容确定党课的具体形式。党课可以采取课堂讲授、座谈讨论、专题报告等形式。授课人一般有本支部的支部委员或优秀党员担任,也可以由负责联系点的领导人员或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要结合党课内容,在党员中调查研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找出共性问题,研究个性问题,以便使党课有的放矢。授课人根据收集上来的有关资料,认真起草教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后修改审定教案。最后通知党员上党课的时间和地点,同时通知上级组织部门。

2)授课。组织委员登记出席的党员人数,未出席的党员要注明原因。党课主持人(党支部书记)讲话,说明此次党课的意义、目的和主要内容并提出要求,然后由授课人进行授课。党课既要观点鲜明,阐述准确,重点突出,又要通俗易懂,生动形象;既要根据备课讲稿的基本观点讲授,又不能照本宣科;既要防止只讲道理,不联系实际,空泛议论,言之无物,又要防止就事论事,论理不力,缺乏深度。授课人要提前准备好讨论题目,在授课时明确讨论的具体内容,对党员在课后围绕问题开展讨论、交流心得提出要求。党课结束时,由党课主持人(党支部书记)做课堂小结,使党员加深对所讨论问题的理解,对党员有疑惑的问题进行解答。

3)课后工作。党课结束后,要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对课堂上布置的讨论题开展讨论,也可以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的方式进行讨论。最后要对教案进行整理,可以写在“三会一课”记录上,也可以附在“三会一课”记录中,以备上级组织部门查阅。

5. 基本要求:

1)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党课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符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突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党课讲授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党员群众。党课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当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党员关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党课教育的价值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有的放矢地教育,摆事实、讲道理,寓理于事,以理服人,把党的基本理论情理交融地渗透到党员心里,使党员受到感染、得到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党课教育对象的特点,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运用党的基本理论,有针对性地帮助广大党员认识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注意把党课教育同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同广大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员每听一次党课,都有新的收获和启发。

3)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人员既要带头讲党课,又要带头听党课。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党员作出表率,是坚持党课制度、增强教育效果的关键。

(五)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1. 会议时间: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 参加人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3. 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2)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3)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4)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5)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4. 基本程序和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党支部要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人员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同志对他的意见,并在会前反馈给本人;将开会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本支部(党小组)党员,以便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2)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整个生活会的质量。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其本人的实际。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进行重点剖析,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大家。

3)做好会后工作。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会议召开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是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思想,消除矛盾,增强团结,提高素质,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解决党内矛盾的最好方式,也是扩大党内民主和加强党性锻炼的有效途径。

1. 会议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 参加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 基本内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等进行检查、总结。

4. 基本程序和要求

1)会前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广泛征求意见;集中组织学习;认真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下发会议通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等9项内容。

2)会议进行阶段。主要包括严密组织,按时开会,做好会议记录;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派员发言;会议小结等内容。

3)会后完善阶段。包括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向下级党组织及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等内容。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沟通思想,达到统一思想、消除隔阂、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要防止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的会议。

(七)双重组织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公司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期参加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遍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公司及所属党组织必须将班子成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公司中层以上需要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人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对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记录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各级组织部门要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公司党委组织人事部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公司所属党组织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两次。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公司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负宏观指导、管理和监督责任;基层党委、总支负有具体落实责任和管理监督责任。每年初,公司所属党委、总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帮助指导并审核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推进计划。对基层组织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上级党组织应安排人员参加;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奖励、处分和其他重大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进行指导和审核,确保程序符合要求。

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员班子成员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建立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其中党委书记必须联系重点党支部、后进支部,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支部各项工作的落实,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党员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到联系点检查、指导一次下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参加一次联系点的组织生活会,并在党支部《党的组织生活记录本》上签字。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人员要示范先行,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员领导人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基层党支部书记做为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三不”党员的标准不予登记,作劝退、除名处理。

2. 强化管理,严格督导。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对定期进行的党内组织生活,原则上每月一次的要在中旬前进行完毕,每季度一次的要在前两个月进行完毕,每半年一次的要在前一季度进行完毕。公司所属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建组织工作检查、考核,加强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和检查力度,对“三会一课”措施实、效果好、作用强的基层支部,要进行必要的通报表彰,做到有为有位,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要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记录。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印制的《党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要求,及时填写完整党员基本情况信息等,及时做好参加会议人员登记,对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参加支部活动的要履行本人签名手续。记录的内容要规范、及时,对确需会后整理的记录,应在三日内完成。要由支部书记或委员记录、保管;党小组会议记录由公司所属党组织自行设计印制规范的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记录和保管,并做到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要素填写齐全、记录完备。

实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逐级督查。公司党委组织部门每季度选取3060个党支部进行抽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及时通报抽查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基层党委、总支每月要按照30%以上的比例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抽查,每季度对所有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看程序是否规范、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会议记录是否真实完备、决议及督查反馈是否整改落实等,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严肃性,严禁以业务学习代替组织生活。对执行落实差的党支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记录不真实,故意虚补(报)领导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等情况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公司所属党委、总支要将每季度检查情况以汇总表的形式报公司组织人事部。

3. 创新形式,提高质量。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内容和方法,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要找准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创新载体,精心组织,把开展活动的主题、形式、内容与当前推进开展的党员党性实践锻炼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召开学习座谈会、理论研讨、主题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党风廉政教育、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增强“三会一课”吸引力和凝聚力。注重挖掘特色做法和亮点,认真总结、积极推广联合党课、微型党课、联动党课、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等党内活动经验,注重特色、注重实效,切实实现“三会一课”操作规范化、执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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