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山西华阳集团石港煤业有限公司
“3·2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1年3月25日,山西华阳集团石港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
发生原因:石港煤业152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短,抽采不达标,综掘机割煤作业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主要教训:一是隐瞒突出预兆,冒险组织作业。该矿在明知施工防突措施孔出现喷孔、卡钻等动力现象,刻意隐瞒突出预兆,编造虚假瓦斯含量数据,冒险安排掘进作业。二是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该矿在地质构造带施工的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未穿透巷道顶部的构造煤;规定有效抽采时间不得少于60天,但实际仅预抽22天。三是防突管理工作不到位。该矿未按规定由总工程师负责防突技术工作,防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乏突出矿井安全管理经验,未考察预抽煤层瓦斯钻孔的有效抽采半径、超前钻孔排放半径,未及时收集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等。四是上级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严格。华阳集团未组织对石港煤业保护层开采可行性进行论证,对该矿防突设计审批和措施变更把关不严。
7.贵州毕节金沙县黎明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东风煤矿“4·9”较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21年4月9日,贵州毕节金沙县黎明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风煤矿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8.22万元。
发生原因:东风煤矿10901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预抽瓦斯钻孔未覆盖掘进区域,施工超前排放钻孔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主要教训:一是隐瞒重大隐患,蓄意逃避监管。该矿采用将甲烷传感器放入压风自救袋或风筒内等方式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隐瞒井下存在突出预兆的重大隐患,并在监管人员到矿检查时隐蔽现场真实情况。二是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掘进工作面已出现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后,未按规定重新执行区域措施。三是安全技术管理混乱。该矿未明确安全管理与岗位职责;未查明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等情况,未执行两个相向煤巷掘进工作面之间距离不得小于60米的规定。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