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联合省应急监测中心人员,对煤矸石电厂1号机组CEMS设备进行了“标气全流路实验”和“手工比对实验”。通过机组人员极配合,1号机组超低排放验收实验全部一次性通过,待省厅综合处上会通过后,即可核发煤矸石电厂超低电价。
此次验收的通过,意味着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现了稳定、达标的超低排放,测量结果真实、准确,切实为铁岭地区打响蓝天保卫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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