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精神
- 04-14 习近平对开展“两学一做”学…
- 03-16 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
- 03-24 习近平要求各级党委重温毛泽…
- 03-16 “四个全面”:增强“三个自…
- 03-16 从党章出发 向党章看齐
- 03-01 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
- 03-16 全面从严治党新意蕴
- 07-07 讲“三严三实” 悟“修身律…
- 07-22 坚持“八个带头八个自觉” …
- 07-07 践行“三严三实”注重“三个…
工作指导
- 06-05 深入推进“五为”先锋工程实…
- 05-25 2017年铁法能源公司党组织和…
- 05-25 2017年铁法能源公司及所属单…
- 05-25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
- 02-10 关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
- 02-10 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常委)会…
- 02-09 铁法能源公司党员管理办法(…
- 04-29 铁法能源公司两级领导班子和…
- 04-29 铁法能源公司两级机关党员开…
- 04-01 公司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
党支部如何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02-09
点击数: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一般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
基层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然后,需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组织去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了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如果不能自已携带,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对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范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共******党委组织部:
兹介绍***同志,男,36岁,汉族,系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211203************,由******去******,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2015年1月。(有效期50天)
(支部公章或支部书记名章)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支部联系方式:******
- 上一篇:支部书记如何组织召开支委会并作好记录[ 02-09 ]
- 下一篇:没有了!